IMO海上安全委員會第104屆會議已于2021年10月4日~8日以遠程視頻會議的形式舉行。
IMO海上安全委員會第104屆會議已于2021年10月4日~8日以遠程視頻會議的形式舉行。中國船級社(CCS)代表作為我國代表團的一部分,參加了會議。會議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議程1:通過會議議程
委員會主席創新工作方法,將前兩屆會議未及審議的“其它機構的決定”“不安全的海上混合移民”等多項議程在會前通過通信的方式進行討論,其形成的行動建議受到本屆會議快速的審批。其中ISO非正式標準相關事宜交給SSE 8次會議審議。
議程2“其它機構的決定”
HSCC指南與IMO強制性文件之間的對應關系,指示III 8次給出政策性意見。
議程3“審議和通過對強制性文件修正案”
通過了《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1988議定書》修正案、《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修正案,2024年1月1日生效。這兩份修正案協調了SOLAS公約關于水密門的技術要求,并適用于現有船。
為了盡量減小新冠肺炎疫情對新決議的審批和生效進程造成的干擾,決定于2024年7月1日之前通過的修正案可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指示SSE 8次會議完成LSA規則關于救生艇筏通風要求的修訂之后提交MSC 106批準。
議程4“新措施執行能力建設”
后續會議的起草組對新強制性文件或現有強制性文件修正案進行新措施執行能力建設評估,并不再單獨設立本議程。
議程5“國內渡運安全”
批準了《國內渡運安全示范規則》決議草案。該規則定位為非強制性文件,各國自行決定是否以及如何納入其國內法。
議程6“GBS新造船標準”
審議通過了第一次維護性審核中IACS共性不合格項的糾正措施及DNV-GL自身不合格糾正措施的審核報告,確認IACS CSR和GNV-GL的規范持續滿足IMO基于目標的散貨船和油輪建造標準。
議程7“海上保安”
將更新“海事網絡安全指南”納入國際港口和碼頭協會制定的“港口和港口設施網絡安全指南”相關內容。
議程10:綜合安全評估
指示III 8次會議審查“安全問題識別程序”草案中的風險評估衡準。
議程11“人為因素、培訓和值班分委會第7次會議”
關于載運工業人員的國際航行船舶安全規則(IP規則),指示HTW 8考慮船對船員進行人群擁擠管理培訓的必要性。
議程12“航行、通信和搜救分委會第8次會議”
總體批準分委會報告。認可日本區域導航衛星系統作為全球無線電導航系統的組成部分。分別通過了S-VDR和VDR兩項性能標準修正案。批準了“應急無線電示位標岸基維護指南”等4份通函。
批準了SOLAS公約涉及GMDSS現代化的無線電通信要求修正草案,連帶批準了各個版本的SPS規則和MODU規則修正草案。原則上批準了“NAVTEX性能標準”“搜救雷達轉發器性能標準”等13份設備性能標準修正草案,一并提交MSC 105屆會議通過。相應同意廢除一批決議。
議程13:綜合履約分委會第7次會議
批準“2021年港口國監督程序”“2021年檢驗和發證協調系統檢驗指南”和“2021年IMO文書實施規則所附的IMO強制文件非詳盡義務清單”3份大會決議草案。批準了我國主要修訂的MSC和MEPC聯合通函“主管機關授權被認可組織協議范本”。
議程14“應用委員會工作方法”
MSC 102、103和本屆會議均未收到任何提案。
議程15:工作計劃
本屆會議只審議并批準了遠程檢驗和MASS相關的兩項新產出,包括“制定遠程檢驗、ISM規則審核和ISPS規則驗證的評估和應用指南”和“制定基于目標的MASS文件”。這兩項新產出均采納了我國提出的相關建議。
議程17“其它事項”
審議批準了大會決議草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海員面臨的挑戰的綜合行動”。指示NCSR 9次會議審議集裝箱船和散貨船安裝電子傾斜儀事宜,并考慮更新SOLAS中引航員梯條款的腳注,以便指引到新的ISO 799-1:2019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