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對外發布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實行“全國通辦”,船舶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在全國任意靠泊地到港接受審核;同時船舶臨時審核發證可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采用告知承諾方式申辦《臨時安全管理證書》的,不再進行現場查驗,發證時間壓縮為1個工作日。
據了解,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不是一項新業務,它是海事部門為了更好地服務相對人,對現行船舶審核發證工作的進一步優化。船舶選擇在異地接受審核,發證機構擬請異地海事局審核時,不必再走委托程序,不必再耗時等待對方接受委托,只要從信息系統里將審核任務流轉過去,靠泊地海事局就會安排審核組,船舶到港即審。通過全國通辦能夠減少船舶滯港待審時間,提高周轉效率,節約營運成本,減輕船東負擔。
此次實行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是自1998年我國航運公司實施ISM/NSM規則并建立運行安全管理體系以來,取消了船舶委托審核,明確了可采用告知承諾制實施辦理《臨時安全管理證書》,對船舶臨時安全管理證書核發時限做了大幅壓縮,實現了船舶審核全國通辦、一日辦結。此項便民舉措平均每年將惠及2000余艘船舶,僅臨時審核一項業務,每年即可為國內船東節省上億元成本。
為落實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工作,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在深圳海事局進行了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從以下方面對管理事項進行了優化:一是深化海事“證照分離”改革,探索實施海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二是調整船舶審核發證事權,將《臨時安全管理證書》《安全管理證書》核發審批權限從三級審批調整為二級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三是加大審核員培訓力度,合理配備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的專崗人員,為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提供人力資源保障。四是優化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業務流程,升級航運公司安全管理系統,實現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發證業務“一網通辦”。五是加強審核管理。審核機構嚴把審核關,對審核過程及結果負責;發證機構嚴把審批發證關,強化源頭管理,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船舶審核全國通辦是今年交通運輸部推出的58個“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之一。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積極部署推動該實事項目,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深入了解船東需求,切實解決船舶委托審核難的實際問題,通過施行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全國通辦,為航運企業申請審核提供了便利,切實打通服務船東的“最后一公里”。
此舉是建設人民滿意海事、服務航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積極應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要求的具體體現,更是近年來海事部門通過不斷創新不懈努力為航運企業提供更加便捷海事服務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