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樹立質量標桿,推動質量強市建設,根據江西省《九江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決定組織開展第八屆市長質量獎(企業類)評選工作。
一、申報對象
在九江市從事制造業、工程建設、服務行業生產經營的組織,不斷追求好的績效,不斷提高產品、工程、服務質量水平以及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九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
二、申報條件
1.在九江市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5年以上。
2.具有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和明確的質量發展目標,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續改進機制,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認真貫徹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具有突出的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其質量水平、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連續3年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且近3年未發生虧損;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同行業前列。
4.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社會美譽度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強、成長性較強的企業。
5.近3年內在質量、環境污染、公共衛生或食品安全等方面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國家、省、市級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較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重大納稅失信記錄或其他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無虛報、瞞報統計數據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6.具有完善的服務體系,群眾(顧客)滿意度高。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申報組織要如實、完整地填寫《九江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二)自評報告。申報組織須對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撰寫《卓越績效自我評價報告》(以下簡稱自評報告)。
(三)證實性材料。申報組織須提供與《申報表》及《自評報告》內容相符的證實性材料。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符合條件的組織自愿申報。申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于8月10日前,將書面申報材料提交企業所在地質量強縣(市、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資格初審。各地質量強縣(市、區)辦公室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并在《申報表》中簽署審核、推薦意見。資格初審包括:申報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數據及證實性材料是否齊全、真實;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數據不齊全的不予受理,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并書面告知理由。
(三)材料上報。8月6日前,各地質量強縣(市、區)辦公室將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材料報送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資格審查。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推薦上報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審查。
五、工作要求
(一)申報材料裝訂成冊,需報送一份紙質版和一份PDF電子版。
(二)確保上報材料真實可靠。凡不符合申報要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申報數據存在嚴重虛報,在認定過程和公示階段發現問題經查實的,將予以通報,取消企業申報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再申報。
(三)市長質量獎的認定工作須嚴格按照《評審辦法》的規定進行,堅持“企業自愿申請,優勝劣汰,科學、公正、公開、公平,不向企業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原則。
六、聯系方式
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
地 址:九江市南湖路120號(大院辦公區)
聯 系 人:方淑平
聯系電話:0792-8535618 13970217688
電子郵箱:1486395822@qq.com
(供稿:江西省九江市市場監管局)